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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春宏

    • 研究员 博士生导师 硕士生导师
    • 性别 : 男
    • 毕业院校 : 北京大学
    • 学历 : 博士研究生
    • 学位 : 博士
    • 在职信息 : 在职
    • 所在单位 : 语言科学院
    • 学科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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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退还是下滑(2013)

      
    发布时间 : 2019-04-07   点击数 :

    倒退还是下滑(2013)

     

    北京语言大学  安青阳

     

     

    面对倒地的老人该不该扶?这本不是个问题,近些年倒成了中国人面对实际场景不得不思考的问题,也是近年来反复讨论的问题,几乎成了“哈姆雷特难题”(即:to be or not to be“做,还是不做”)。

    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20061120日,南京一徐姓老太在公共汽车站跌倒了,南京小伙子彭宇将其扶起并送至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徐老太需要做手术。此时,徐老太说是自己因被彭宇所撞而倒地,因此向彭宇索赔医疗费。彭宇自称是乐于助人,拒绝赔偿。后在各种调解失败后,徐老太家人(儿子是人民警察)遂向南京鼓楼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一目击证人称彭宇当时确实是做了好事,而非肇事者,徐老太“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在他协助彭宇救助的过程中,徐老太还对彭宇连声感谢。然而,在第三次庭审上目击证人的话被徐老太坚决否认。20079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主审法官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并判断“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对此案的结论是:“本案中,发生事故时,老太太在乘车过程中无法预见将与彭宇相撞;同时,彭宇在下车过程中因为视野受到限制,无法准确判断车后门左右的情况,故对此次事故,彭宇和老太太均不具有过错。”“本案应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损失,本院酌定被告补偿原告损失的40%较为适宜。被告彭宇在此判决生效的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币45876元;1870元的诉讼费由老太太承担1170元,彭宇承担700元,并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

    此判决一出,引起了轩然大波,网络和传统媒体都连篇累牍地聚焦此事,专家学者也纷纷出来剖析案情,为彭宇喊冤。该判决书中作为判罚依据所构造的“常理、社会情理”以及将它们与判决结果关联起来的“可能性、更符合实际、应是、完全可以”,更是扯痛了道德社会的神经和搅乱了法律推理的逻辑。彭宇虽然上诉,然而上级法律部门并没有对一审判决依所谓的“常理”做出说明,也没有对以假想逻辑代替事实逻辑的做法予以纠正,而只是通过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这样的结果所造成的巨大社会影响却是所有法律相关人士都未曾料到的。在随后的几年里,这一事件都一再被提起、放大,以致在每个人心头都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问题。现实的残酷在于:每当出现这种情况,旁观者经过权衡,常常决定不再施救。仅2009年见诸报端的就有(具体内容来自媒体):

    (1)2009年2月22日,一名75岁南京老汉在下关区三汊河公交车站下车时,跌倒在公交车后门爬不起来,身后的乘客不敢上前救助,老汉大喊:“是我自己跌的,你们不用担心。”这时才有乘客敢上前救助他。

    (2)2009年6月2日,又是南京,一名七旬老人倒在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市民广场地上,口吐白沫动弹不得,可是20分钟内,周围围了一圈人却没人伸出援手。最后,城管队员喊来了救护车把他送到医院进行急救。

    (3)2009年9月19日一位80岁左右的老翁在重庆南坪一条商业街边的人行道上摔倒,手足抽搐。周围来往的行人络绎不绝,也有不少人停下脚步,却始终没有人上去扶老人一把。

    (4)2009年12月6日浙江省杭州市一62岁老者在路上走者,突然一头栽倒不省人事。当时,不少路人目击了他倒地,可大家除了打120和110之外,没人上去搀扶。40分钟过去老人才到医院,延误了抢救时间而不幸去世。

    这样的事例至今已经不下十几起了。就在笔者写作此文的最近一段时间,竟然又发生了两起同类事件:

    (5)2012年7月25日早7时多,湖南湘潭鱼贩王培军在城正街骑车与三轮车发生刮擦,对方车主跳下车时撞倒了从她身后经过的83岁老太太袁某。王培军立刻上前将老人扶起并护送至医院。检查结果显示老太身体一切正常,王培军为她支付了所有费用。不料事后被老太家属连环索赔,金额由数千元升至20万,而且还有人持刀威胁。王培军无力应对,8月7日服毒自杀。(股城网2012年8月11日综合报道《扶起老太被逼自杀:强化版的南京彭宇式悲剧》,此为概述)

    (6)2012年8月10日早8点,在上海市新华路淮海西路口,一名87岁老人躺倒在地,满头是血。围观路人不少,但无人上去搀扶。恰好一名外国女子骑车经过此地,见此情景破口大骂。该女士一边痛哭一边用自己的白绒巾垫在老人头下,还拿出钱来请围观者帮忙交医药费。半个小时左右救护车才赶来,将老人送到了附近的医院。(搜狐网2012年8月11日搜狐新闻《老人倒上海街头无人敢扶老外大骂  已无大碍》,此为概述)

    在后一事件中,中国路人与外国路人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至于外国女子为何能这样见义勇为,网上的议论有很多则是说她“不懂中国国情”。呜呼,国情!

    有多个网站在彭宇案之后的不同时期对“老太摔倒你会扶起她吗”之类的问题做过调查,选择“会”的寥寥无几,绝大部分选择“不会”;当然一般人觉得如果能有现场证人或有直接证据证明自己清白的话,可以考虑进行施救。更多的人则说应该打急救电话。

    尽管彭宇案中当事人后来达成了和解;尽管数年后公布的“事实真相”是“双方在不经意间发生相撞”(《彭宇承认与老太碰撞  “彭宇案”不该被误读》,《瞭望新闻周刊》2012116日),但南京彭宇案已经成了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当然,这些事件也未必都是彭宇案惹的祸,而是整个社会的救助机制和道德机制出了大问题。但彭宇案经媒体放大后产生的负面效应是不可低估的。它不时地一再审查着中国的“国情”,拷打着中国人的良心。

    一个根据所构拟的“常理”而作的法律判决毁掉的是人民做好事的信念,它明白无误地告诉世人,尤其是中国的“旁观者”:做好事是有代价的,而且有法律的代价。无论未来案件的发展趋向如何,这种判决对传统道德都具有极大的破坏性。

    由此,报章和网络都掀起了一番有一番的热议。其中特别常见的论断就是(均引自网络):

    (7)南京彭宇案判决的结果直接让中国的道德水平倒退了50年(新华网发展论坛)

    (8)南京彭宇案令中国道德水准倒退30年(红豆社区)

    (9)让中国人道德水平倒退20年的南京彭宇案女一号徐老太现状(陶诗博·avi的日志)

    50年也好,30年也罢,20年也好,当然都不是一个精确的数字,而只是为了说明这几十年的发展,具有优良道德传统的中国人在现行道德上出现了很大的滑坡。

    然而,对这样的数字表达,有的网民并不赞同。如南方网关于中国人道德水准倒退20年这个问题的讨论中,网民发出了这样的声音:

    (10)20年前的中国人会这样吗?别总说倒退。

    (11)20年前好像不是这样的!!

    (12)前进了20年吧,我记得20年前的道德水平可不是这个样子。

    (13)此话怎讲?难道20年前的人还没有现在的人有爱心吗?20年前的人还是纯朴天真的,不像现在,应该是让中国道德水平推前20年才是真的。

    这样的说法是有道理的。试想,以今年(2012年)为例,“倒退20年”,不就是回到了1992年嘛;“倒退50年”,不就是回到了1962年嘛。可是那个时候的社会道德似乎并不比现在差,至少在人们的印象中。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会出现道德水准“倒退20年”之类的说法呢?原来,这个说法在经济生活领域很常见,如:“倒退20年,我们还住不上自己的房子。”“倒退50年,普通中国人不可能每个月都吃到猪肉。”而且这些表达都比较准确、到位。也就是说,就一个客观情形逐步上升的情况而言,说“倒退”就意味着下降,这种比较的基础是坚实的。这就在一般人潜意识中形成这样的基本认知:就社会发展的进程而言,物质生活在发展,其他各方面都应该也随之发展。

    然而实际的情况未必如此,尤其是在所谓的“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的时期。牵涉到道德,问题就更加复杂了。中国这几十年的发展,在人们的印象中,道德水准似乎并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水涨船高,而是问题不断,这几年似乎尤甚,道德底线一再被突破,以致让人觉得似乎没了底线。什么毒奶粉事件、高铁追尾事件、小月月事件(两岁女童接连遭遇两辆汽车碾压,18 名路人无人施救)、地沟油事件、毒胶囊事件,哪一件都将中国人民的道德水准往下踹。尤其是食品卫生领域,更是触目惊心。网络上流行一首改编的歌词《走进新食代》:

    总想对你表白,

    三聚氰胺对人体无害,

    总想对你倾诉,

    地沟油作美味饭菜,

    千锤百炼的中国人,

    百毒不侵走进新食代,

    啊,我们百毒不侵,

    走进了新食代。

    我们吃着苏丹红,

    药浸龙虾红起来,

    我们啃着染色的馒头,

    瘦肉精猪肉端上来。

    勤劳勇敢的生意人,

    什么缺德事都干得出来,

    再接再厉皮鞋抗癌

    走进新食代。

    真是悲痛、无奈、令世人拍案的现实!而这些情况,在20年前、50年前确实基本上不存在,至少50年前是绝对没有的(当然这不意味着歌颂那个物资匮乏的时代)。欲挽人心,先救世道。

    因此,说经济水平、GDP等“倒退20年”意味着下降,这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而说道德水平“倒退20年”则并不能为人接受。其实,上面所谓的道德水准“倒退20年”,想说的意思无非就是往下滑,大面积地、急速地下滑。因此,如果将道德水准“倒退20年”的说法换成“下滑20年、下降20年”之类,应该能基本达意。或者干脆说成“大滑坡、一落千丈”之类,也还差强人意。

    可见,同一个表达形式,是否合用,经常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语言表达就是在这些因素中做出抉择。这样就构成了一个一个特定的语用事例。语言表达中的问题常常不是单纯的语言问题,一些社会流行表达甚至主要不是语言问题。它既不是简单的词语搭配问题,也不是简单的上下句关联问题,同样也不是简单的语用频率问题、约定俗成问题。特定的表达的交际价值,甚至要还原到整个事件场景甚至整个社会现实大背景中才能得到有效判断。这就给交际值判断带来了更大的难度和更要的要求,同时也更深刻地说明了将交际值作为判定语言现象规范与否的唯一标准具有最高的原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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